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版)》,对2020年版原办法进行系统性修订,重点解决EPC实践中暴露的风险分担不公平问题。

修订背景

2020年以来,EPC项目数量快速增长,但实践中暴露出两类突出问题:一是业主将设计深度不足、地质条件不明等本应由业主承担的风险通过合同条款全部转嫁给承包商;二是承包商为获得中标机会接受不合理条款,导致项目亏损严重,甚至引发工程纠纷。修订版办法针对这两类问题出台了针对性规定。

核心修订内容

1. 业主风险清单强制披露

修订版要求招标文件中必须附有"业主风险清单",列明由业主承担的风险事项(如地质灾害风险、政策变化风险、业主提供数据不准确导致的损失等)。清单以外的风险可由双方约定分担,但不得通过格式条款将全部不可预见风险一律归由承包商承担。

2. 设计变更价款调整规则明确

修订版规定,EPC合同中因业主指令引起的设计变更,承包商有权要求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计算应参照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不得强制要求承包商按"包干价"消化变更费用。

3. 限制无限期保修条款

明确EPC合同中结构主体工程保修期不超过10年、屋面防水不超过5年、其他项目不超过2年,禁止约定终身保修等明显不合理条款。

对苏州EPC市场的影响

苏州目前EPC项目年招标金额已超过200亿元,修订版办法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承包商的合同地位,有助于吸引更多优质承包商参与苏州EPC项目投标,提升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