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拟对现行《招标投标法》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强化监管、净化市场环境。

围标串标处罚大幅加重

现行《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修订草案拟将罚款上限提升至中标项目金额的10%,情节严重的处以20%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力度提升约20倍。

同时,修订草案新增"从业禁止"条款,被认定串通投标的企业和个人,将被禁止在3-10年内参与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者终身禁止。

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

修订草案明确建立招投标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纳入名单的企业和个人,相关信息将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与金融、税务、工商等领域实现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威慑效果。

电子招标投标法律地位明确

修订草案将电子招标投标纳入法律规范,明确电子招投标与纸质招投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要求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在线开标、在线评标,减少人为干预空间。

评标专家管理趋严

针对评标专家"打招呼"、"收红包"等腐败行为,修订草案强化了评标专家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建立评标专家行为全程记录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业内律师表示,本次修订力度较大,企业应尽快梳理自身合规风险,完善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避免因违规行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