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跨区域壁垒正在加速消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地发展改革委、住建厅(委)联合发布《长三角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一体化合作协议》,围绕资质互认、CA互通、平台互联、信用共享四大核心议题推出系列举措,目标是在2026年底前实现长三角区域内工程招标投标的“同城化”体验。
资质互认打破地方壁垒
协议明确,四地相互认可对方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长三角任意地点取得的资质均可在区域内不受限制地用于投标,无需在本地重新办理资质核验或备案手续。这一举措直接打破了过去部分地市变相要求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隐性壁垒。
据估算,这一政策将使跨省投标企业的行政准入成本平均降低约60%,每个项目可节省1-3周的前置准备时间。
CA证书实现互通互认
过去,企业在不同省份投标往往需要分别申办各省的电子签章CA证书,费用叠加、操作繁琐。协议落地后,在长三角任意省份取得的数字证书CA将在四地平台全部通行,投标人只需持有一套CA证书即可完成全区域投标业务。四地CA互通平台预计将于2025年底前完成技术对接和上线运行。
电子标书跨平台投递试点
在电子标书互通方面,协议提出试点建设长三角工程招投标公共数据服务平台,允许投标人将在一省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经格式转换直接在另一省平台完成上传和提交。试点工作将首先在上海、苏州、杭州、合肥四个城市之间率先启动,预计2025年三季度完成第一批跨平台投标测试。
企业信用数据实时共享
四地将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实时共享机制,在任一省份产生的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将在48小时内同步至其他三省平台,确保企业无法利用地区信息不对称规避信用惩戒。同时,良好信用记录同样实现共享,信用优良企业在长三角任意省份均可享受对应的评标加分。
对投标企业的影响
长三角一体化招投标改革对苏浙沪皖投标企业而言是重大利好。原本受制于跨省注册成本而放弃的项目,未来可以更低成本参与竞争;同时,来自其他省份的竞争者进入本地市场也将更加便捷,竞争格局将进一步开放。企业需要尽早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以应对更大范围的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