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修订发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管理办法》,在原有管理规定基础上作出多项重要调整,核心变化是明确将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确立为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审核的法定依据,并对审核程序、审核时限、数字化审核方式等作出系统性规范。
2024版标准成政府工程审核法定依据
修订版办法在总则部分明确规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须以经住建部批准发布的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即2024版,GB/T 50500-2024)及各省配套消耗量定额作为计价依据。这一规定意味着,在2025年7月1日后竣工的政府投资工程,其结算审核将全面适用2024版标准,不再适用2013版。
对于历史遗留项目(即在2025年7月1日前已完工但尚未完成结算审核的项目),办法规定适用合同签订时有效的版本,争议较大时由审核机构出具说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裁定。
BIM造价数据审核新规定
随着BIM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普及,BIM模型中包含的造价数据日趋成为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修订版办法新增专条规定:对于施工过程中建立了完整BIM模型的政府投资工程,审核机构可要求承包人提供BIM竣工模型,并将BIM模型中的工程量数据与结算申报数据进行对比审核;若BIM数据与结算申报数据差异超过3%,须由承包人出具书面说明,否则以BIM数据为准计量。这一规定将BIM模型从"可选提交"升级为"强制应用",对于已广泛应用BIM的大型政府项目影响尤为深远。
审核时限压缩,超期视同通过
针对政府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周期过长的痼疾,修订版办法大幅压缩审核时限:结算审核机构须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120个工作日内(原规定为180个工作日)出具审核意见;若审核机构因内部程序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视同对承包人结算申报金额予以确认,承包人可据此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
"超期视同通过"条款的引入,打破了过去少数审计机构通过拖延审核来压制承包人结算诉求的惯常做法,为承包人提供了制度性保护。
对施工企业结算工作的启示
财政部新规的出台对施工企业的结算工作提出了新的应对要求:一是对2025年7月1日后完工的政府投资工程,须按2024版标准编制竣工结算申报文件,提前了解各省配套定额的变化;二是对适用BIM审核的项目,须确保BIM竣工模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与结算申报文件保持高度一致;三是留意审核时限节点,在规定审核期届满前跟进审核机构的进展,对超期情形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