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是统一各地招投标实践的重要工具。配合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施行,多个省份住建厅联合发改委于2025年上半年陆续更新发布省级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在原有示范文本框架基础上,对计价相关条款进行了系统性修订。

计价方式条款的调整

在合同计价方式选择上,各省更新版示范文本做了更精细的设计:单价合同模式下,新增"动态综合单价"选项,即约定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对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约定公式调整,无需就每次调整单独谈判;总价合同模式下,明确划定"固定总价范围"(合同期内设计不发生重大变更的部分)和"暂定总价范围"(因设计深度不足须留有调整余地的部分),减少因合同类型界定不清引发的争议。

结算调整条款系统化

结算调整条款是施工合同中争议最集中的部分之一。更新版示范文本参照2024版清单标准的精神,对以下场景的结算调整方式作出明确约定:工程量偏差调整——当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超出部分的综合单价按合同约定公式调整,防止单方面的暴利或亏损;材料价格调整——对钢材、混凝土、木材等列明"可调材料",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进行动态调差;政策性调整——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人工成本、环保措施费等发生的增加,由发包人承担,并在结算中据实调整。

新增全过程造价管控条款

呼应2024版清单标准新增的"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专章,更新版示范文本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新增了全过程造价管控约定,主要内容包括:承包人须在施工过程中每月提交造价进展报告,说明当期实际造价与合同预算的偏差及原因;发包人有权对偏差超过5%的工程内容组织专项造价核查;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委托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咨询工作,提供真实的施工记录和台账数据。

BIM造价应用条款

更新版示范文本设置了"BIM造价应用专项条款"(可选适用条款),对于选择适用BIM造价管理的项目,约定:承包人须建立与施工进度同步更新的BIM造价模型;BIM模型中的工程量数据经发包人确认后,可直接作为进度款支付和竣工结算的计量依据,简化传统计量程序;若BIM工程量与传统计量方式存在差异,以双方共同确认的BIM数据为准,未经双方确认的BIM数据不作为计量依据。

对投标企业的启示

更新版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发布,意味着投标人在参与2025年7月1日后发布的招标项目时,将遇到更规范、更精细的造价合同条款。投标企业应提前研读各省更新版示范文本的计价条款,特别关注综合单价调整机制、材料调差范围、全过程造价咨询配合义务等新增内容,在投标阶段做好风险评估,必要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合理的合同条款修改建议。